| 基金名稱 |
富蘭克林華美亞太平衡基金-新台幣(分配型) |
基金公司 | 富蘭克林華美投信 |
| 成立日期 | 2016年8月29日 | 基金經理人 | 陳美君、王銘祥 |
| 基金規模 | 75,788千元(台幣) (2025-10-31) | 成立時規模 | 3.86億元(台幣) |
| 基金類型 | 股票債券平衡型跨國投資型 | 保管銀行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
| 單筆最低申購 | 100,000元 |
定時定額 | N/A |
| 計價幣別 |
台幣 |
| 最高手續費(%) | 3.0000 | 贖回費(%) | 詳公開說明書 |
| 最高管理年費(%) | 1.7000 | 保管費(%) | 0.2600 |
| 主要投資區域 | 亞太 |
本行風險等級 |
P2(穩健型) |
| 投資區域 | 亞太國家地區 |
基金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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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統編 | 42407614B |
配息頻率 | 月配 |
| 費用備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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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標的 |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六個月後,投資於股票(含承銷股票)、存託憑證(含NVDR)、債券、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REITs)及其他固定收益證券之總金額應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以上;投資於國內外股票(含承銷股票)、存託憑證(含NVDR)及不動產投資信託普通股(REIT Common Equity)之總金額不得高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九十(含)且不得低於百分之十(含);投資於亞太地區(含亞太地區企業所發行,而於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及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所交易)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應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六十(含)以上;投資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投資所在國或地區之國家主權評等未達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者,投資該國或地區之政府債券及其他債券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本基金投資於前述各類資產時,將依景氣循環(分為景氣復甦期、景氣擴張期、景氣趨緩期及景氣衰退期四個階段)所處階段及當時投資環境進行配置,投資策略詳如公開說明書。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改者,從其規定。 |
| 銷售機構 | 中租投顧,富蘭克林投顧,美盛投顧,鉅亨投顧,三信商業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元大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凱基(原:萬泰)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大眾商業銀行(107年併入元大銀行),彰化商業銀行,日盛國際商業銀行(112.4.1併入台北富邦銀行),星展(台灣)商業銀行,有限責任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板信商業銀行,永豐商業銀行,玉山商業銀行,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瑞興(原:大台北/稻江)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聯邦商業銀行,臺中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銀行,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華泰商業銀行,連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遠東國際商業銀行,陽信商業銀行,高雄銀行,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12.4.9併入富邦證券),永豐金(原: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玉山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